2022年南宁市社保缴纳比例

时间:2024-02-28 12:41:00
2022年南宁市社保缴纳比例

2022年南宁市社保缴纳比例

2022年南宁市社保缴纳比例,社保缴纳基数是社会保险缴纳的缴费标准,根据基数与系数核定缴纳金额。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数,2022年南宁市社保缴纳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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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依据个人月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乘以各项社保费率,得到应缴纳的保险费。

缴费基数低于社平工资的60%,按60%缴纳各项社保费,超过300%的,按300%缴纳。

社保缴费计算方法

企业社保缴费基数不同,缴纳费用不同

企业社保费用=养老基数×养老比例+医疗基数×医疗比例+失业基数×失业比例+工伤基数×工伤比例+生育基数×生育比例。

公式如上:【注:比例=企业承担比例+个人承担比例】

断缴后,如何补缴

我们知道社保的缴纳主要有以下两种方法:

1、通过单位缴纳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会通过代扣、代缴的方式,所以职工个人是不需要担心的。

2、个人自行办理

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个人、自由职业者以及个体工商户,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行办理,需要参保人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社保登记手续,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只能缴纳养老和医疗两大险种,而不是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

那么针对以上两种社保缴纳情况,当遇到社保断缴时,可以采取这三种方法补缴:

1、社保局自缴

对于本地人来说,是可以直接到社保局去办理的,可以交城镇职工社保,也可以交城镇居民社保。

2、中介代缴

选择一个合适的'社保代理机构代为缴纳,是最直接最省心的补救办法,但缴纳的数额会搞,我们需要支付的费用不仅有社保必须的费用,还有社保代理机构的服务费。

3、后续补缴

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年限都是可以累计的,如果断缴了只要后面补缴够年限就可以。所以我们也可以选择在今后的某个时间补缴,小编建议最好在退休前补交满15年。

当然,如果遇到到了退休年龄还是不够最低缴费年限的情况,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养老保险延期缴费,如果是外地户籍则需要缴够10年才能办理延期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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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22年1月份的南宁社保最低缴纳基数3323元来计算,社保费用是1239.90元,其中公司部分需要缴纳的费用共887.61元,职工个人部分需缴纳352.29元。

近期南宁社保费用变动情况:

南宁社保费用的变动主要是来自于社保基数的调整:

自2021年10月13日,广西,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8元/月,下限为3323元/月(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基数:3491.4-17457元。

社保缴纳基数是社会保险缴纳的缴费标准,根据基数与系数核定缴纳金额。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数,并发布最新的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一般而言,企业帮员工缴纳的都是最低基数的社保,当然也有些公司会根据上一年度岗位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

2022年广西社保卡办理的流程

按照人社部统一部署规划,全国统一电子社保卡与实体社保卡一一对应,由全国电子社保卡平台统一签发、统一认证,是社保卡线上应用的有效电子凭证。同时,全国统一电子社保卡应用,将与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实现数据信息共享,为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提供一种便捷的新模式。

如何申领电子社保卡呢?

很简单,“实名、实卡、实人”认证后,就可在线领取电子社保卡,1分钟就能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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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至5月20日止,可以进行广西2022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网上申报无需再提供基数申报表纸质材料,单位留存备查。

申报方式及流程:

1.网上申报流程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申报(http://rswb.gx12333.net)。网上申报无需再提供基数申报表纸质材料,单位留存备查。

2.业务窗口申报流程

(1)申报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详见附件)纸质版原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

(2)业务窗口申报地点:自治区社保中心(南宁市民族大道60号)一楼受理大厅。

其他事项:

(一)为维护职工权益,基数申报表必须经职工本人签名。请各参保单位按有关规定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对瞒报、漏报的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对不按规定申报职工工资收入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治区社保中心适时按参保人员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应当缴纳的数额;缴费单位补报缴费基数后,再按照规定结算。

(三)在自治区相关部门公布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后,从2022年1月起调整缴费基数差额,并对之前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进行差额结算,多退少补。在此期间已退休、停保、终止参保的人员不进行社会保险费多退少补。

申报范围: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社保中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参保单位及其职工。

填报口径:

(一)企业在职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编外人员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本人2021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职工工资收入统计口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凡是国家统计局未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工资收入申报范围。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编内职工按本人2021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工资收入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年终绩效考评奖纳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规定列入缴费基数的项目统计,即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

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自治区统一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年终绩效考评奖;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自治区统一规范后的绩效工资。

(三)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并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由其管理单位申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并继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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